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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赴德参展:拒绝侵权勇于维权

发布时间: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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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每年赴德国科隆参展的企业数目近3000家,被德国或*竞争对手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而诉诸*的案例屡见不鲜。同时,中国公司自己的知识产权在欧洲受到侵犯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为使中国企业在德国参展过程中能够尽量避免卷入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正确应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第三届中国*会展文化节上,德国科隆朱氏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朱美婷律师,向中国组展商和参展企业介绍了德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应对措施。
  对临时禁令的应对措施
  朱美婷介绍,临时禁令(指*为了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权利的行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发布的一种禁止或限制行为人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的产生,是出于实践的需求。特别是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往往需要通过及时的打击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在德国,知识产权专业界流行一句话:“一个产权的价值恰恰体现在维护它所付出的代价上”。她讲,科隆中级*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每年的案子上千例,其中临时禁令占60%到65%,这一方面说明德国权利所有人对维权非常重视,同时也证实了临时禁令对维权的重要性。在知识产权领域,临时禁令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法律救济手段。
  朱美婷指出,对诉前临时禁令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事先向侵权者提出警告,要求停止侵权,给侵权者一个机会,以便和平解决纠纷。如果申请人没有警告就申请临时禁令,那么被申请人在接受临时禁令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律师向*就临时禁令的费用提出异议,以此免去承担临时禁令的费用。
  当然,如果被申请人不同意临时禁令,可以通过律师向*对临时禁令本身提出异议。*会开庭审判,听双方的申诉,然后下达判决。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上诉判决是临时禁令程序的终审判决。
  如果被申请人认为在临时禁令程序中没有合适的证据,但是觉得在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胜诉的把握较大,可以强迫对方提出民事诉讼。如果对方不做,可以通过律师向*要求解除临时禁令。如果申请人的商标被撤消或者期限到了,被申请人同样可以通过律师要求*撤销临时禁令。
  越早应对费用越低
  “如果中方企业侵权事实确定,在收到对方的警告函后,应尽快向德国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在短的时间内寻求解决办法,发布停止侵权声明,双方签署和解协议,但对费用提出疑义,这样会降低损失。收到警告函后而无具体行动解决问题,直到收到*的临时禁令,也要尽量寻找庭外和解的可能。”朱美婷提醒说,在德国境内,临时禁令的执行不会用中文告知,这对中国企业外十分不利,向律师咨询后,可以先向对方发出接受临时禁令的收尾函,避免因民事诉讼而产生更多费用,但对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通过谈判解决。如果已经进入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也要积极应对,否则下次去德国参展,对方依然会在法庭上等着你。
  朱美婷强调,如果侵权事实不确定,即使是收到了不公正的警告函和临时禁令,也要立即执行,之后再与德国的专业律师商讨如何与对方谈判解决。遇到这种情况,企业要沉住气,通过找律师或主办方或*人员等途径寻求帮助,不要向对方塞点小钱私了。
  朱美婷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打击侵权问题可能成为欧盟和德国的热点。她认为,如果中国企业有涉嫌侵权的产品运到德国,无论是参展还是销售,可能将会面临更多的检查和更严厉的处罚。她建议,中国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不要侵权,更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当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大胆、及时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专业咨询至关重要
  朱美婷提醒,中国企业在赴德参展或推销之前,要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了解相关法律并遵守规定,此外还要做一些市场调查,并对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查询,如果开发了一种新产品,在必要的时候还应该在德国或欧盟进行相关注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建议中国企业在赴德参展或推销之前,无论如何要向专业律师咨询。朱美婷认为,专业咨询之所以至关紧要,是因为从应对警告函的停止侵权声明,到收到临时禁令后的收尾函,乃至对民事诉讼的应诉,怎样做才可以避免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如何干净利落地解决纠纷,其中对法律知识和专业经验的要求很高。她讲道,有些中国展商认为只要将展位上的侵权展品拿走就平安无事了,到后来收到临时禁令时觉得百思不得其解,其主要原因就是不懂德国法律。
  朱美婷后提醒说,在当今经济*化的大背景下,企业遵守*市场游戏规则,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企业来说,万不可抱着投机取巧的心理,更不可以“工业发展必经阶段”类似提法来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寻找借口。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苦练“内功”、认真踏实地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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