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气系统
产品简介
详细信息
供气系统整体设计规范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0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4-2011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4962-2008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31-91
气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毗邻布置时,宜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和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
管道连接
氧气管道与其它气体管道可同架敷设,其间距不得小于0.25m,氧气管道应处于除氢气管道外的其它气体管道之上。
安全技术
气瓶室,管廊,上下技术夹层内有可燃气体管道的易积聚处易设置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报警装置与相应的事故风机连锁。
气站设置
气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毗邻布置时,宜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和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
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次数为每小时1~3次的通风措施 。
泄压面积和电器防爆应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管道连接
氧气管道与其它气体管道可同架敷设,其间距不得小于0.25m,氧气管道应处于除氢气管道外的其它气体管道之上。
氢气管道与其它可燃气体管道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50m;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25m。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
室内氢气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内或直接埋地,不得穿过不使用氢气的房间。气体管道不得和电缆导电线路同架敷设 。
气体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气体纯度大于或等于99.999%,露点低于-76℃,应采用内壁电抛光的低碳不锈钢管(316L)或内壁电抛光的304不锈钢管。
高纯气体管道宜采用内壁无瘢痕的对接焊(自动焊),管道与阀门连接的材料,宜采用金属垫或双卡套。 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符合设备的连接要求、但采用软管连接时宜采用金属软管。
安全技术
气瓶室,管廊,上下技术夹层内有可燃气体管道的易积聚处易设置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报警装置与相应的事故风机连锁。
接至用气设备的支管和放空管,应设置阻火器。
引至室外的放散管,应设防雷保护设施。
气体管道应按不同介质设明显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