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3-03-22504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省级有关行业协会(联盟):
现将《2023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规上装备制造业实现总产值45458亿元,同比增长7.6%;实现增加值9744亿元,同比增长6.2%;装备制造业对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达63.8%,日益成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工信工作会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制造强省建设,坚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深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协同提升船舶海工、农机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重点产业竞争力,奋力塑造我省装备制造业新优势。力争全年规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保持在45%左右。
一、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
突出综合集成和数字赋能,加大整体推进力度,组织实施首台(套)“三个百项”工程,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首台(套)产品遴选激励和推广应用“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努力着力打造全国首台(套)产品最优生态系统。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抓好首台(套)政策落地,完善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明确各部门、各地工作职责和要求,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鼓励使用首台(套)产品的政策,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地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支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的各项政策举措;推动长三角首台(套)工作协同。
二是组织实施百项工程化攻关项目。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卡脖子”技术,结合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和重大工程急需,组织实施100项以上引领性的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强化攻关项目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协同各地加强对项目指导服务和鉴定验收,优先支持攻关成果转化为首台(套)装备,鼓励各地出台奖励支持政策。
三是新培育百项首台(套)装备。统筹组织首台(套)装备评价认定和标准认定,优化首台(套)装备认定方式和流程,继续在国际和国内首台(套)评审中实行答辩机制;引导小型关键装备和关键零部件逐步转向以标准认定为主要方式。全年新培育首台(套)装备200项以上。
四是推广应用百项首台(套)装备。组织专题培训,扩大政策知晓面和覆盖面,总结提升应用奖励政策试点工作,实行首台(套)保险分档阶梯补偿机制,支持100项以上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立足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打造永不落幕的首台(套)产品展示馆。深化杭州白塔浙江制造业首台(套)展示馆建设,通过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中国机器人峰会等多渠道多形式推介首台(套)装备。
五是深化首台(套)数字化改革。综合集成工程化攻关、认定和推广应用等流程,持续完善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提高部门办事和协同效率,以数字化手段助推首台(套)在招投标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着力打造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构建“核心区+协同区”发展机制。力争全省汽车产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780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85万辆;培育15项左右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和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
一是加强重点产业集群培育。贯彻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7年)》,加快建设以杭州、宁波等地为核心的整车制造基地,温州、湖州、台州等地为零部件转型升级集聚地;抓好《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地,编制并协调落实省政府与吉利集团战略框架协议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着力打造温州智能电气核心区。编制出台《浙江省机器人与数控机床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洋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谋划建设核心区、协同区。强化协同,争创工业母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是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大力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持续开展数控机床、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核心技术产品摸排,迭代更新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清单。依托首台(套)工程化攻关、产业链协同创新等项目,力争在超精密数控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核心部件、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等领域取得大突破,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
三是推进强链补链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广汽乘用车的年产20万辆新能源汽车杭州二期、合众新增5万辆新能源汽车、旭升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海天精工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江南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年产15000台智能数控机床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谋划梯度企业主体培育。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气、船舶海工等领域优势企业整合资源要素,抢抓发展机遇做大做强,培育一批“链主”企业;支持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汽车零部件领域企业,聚焦特色化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推动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行场景标准、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程。强化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和应用企业标准制订,推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第三方检测认证中心建设。编制数控机床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三、持续增强装备产业整体发展动力
立足我省装备制造业特色优势和发展潜力,坚持规范管理与强化保障并重,推动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不断培育壮大产业发展动能。
一是夯实装备产业发展基础。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轴承、密封件、紧固件、齿轮、液(气)压件、模具等装备制造基础件创新发展。按照国家政策做好铸造行业优化提升和产能置换,支持各地通过市场手段引导铸造产能向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区域转移,鼓励地方将相关要素向头部铸造企业倾斜,加快行业集聚集约发展。
二是加强航空航天产业培育。抓好《浙江省航空航天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贯彻落实,依托天目山实验室开展航空设计、材料等关键技术攻关,聚焦中小型燃气轮机、小型涡喷/涡扇发动机开展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培育,着力拓展燃气轮机运维市场;争创国家通勤航空应用试点,做大做强航空航天装备产业。
三是推动农机产业特色化发展。支持丘陵山区特色农机装备工程化攻关,继续指导杭州数字农业装备、嘉兴设施农业装备、宁波拖拉机动力装备、台州植保和耕作装备、永康农林草装备、衢州茶叶机械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农机装备展览展示,提升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链发展水平,打造全国丘陵山区特色农机装备制造基地。
四是推进船舶产业绿色化发展。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大船舶海工领域产能整合,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持续做强三大主流船型、大型化学品运输船、大型工程船等传统优势领域;扩大小中型LNG加注运输船、环保清理船等品牌船舶产能;发展钢结构等非船业务。加大内河船舶绿色化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邮轮游艇装备产业。
五是强化医疗装备供应和发展。加大仪器仪表、医疗装备整零协同,重点突破高端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及核心关键零部件,推动相关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四、不断提升装备产业服务水平
提升行业管理和助企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专项调研、专题分析、专业平台、专场对接、专家服务”等行动,着力构建助推产业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三服务”。贯彻省委“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部署,持续开展“万名干部助万企”等精准服务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难点和企业困难,宣传惠企政策。落实好“一县一策”“一县一业”,支持山区海岛县特色装备产业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二是加强运行监测和产业分析。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深化装备产业研究,编制装备产业及汽车产业发展报告,发布机器人白皮书,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加强对装备制造业及各行业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落实行业逆周期调节的政策举措。
三是加强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机大脑迭代升级,支持动力电池大脑、智能电气大脑、机床大脑等装备领域产业大脑做精做深,充分发挥“产业大脑”平台作用,赋能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省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省智能网联创新中心、数控机床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四是加强产业服务对接。围绕企业、项目、平台主体,省市县联动组织开展首台(套)产品对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零协同对接等“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浙江省机床产业技术联盟、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浙江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会等机构开展活动,加快推进长三角产业链合作和协同发展。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与省级部门、地方联动配合,加强与高校(院所)、协会、联盟等合作,动态调整专家库,优化专家服务团。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做好装备制造类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强化产业人才培育。加强系统队伍建设,完善业务流程,丰富系统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系统工作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