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十答来了!2023年度嘉兴市首台(套)装备认定“不迷路”
- 2023-05-12369
01
问
什么是首台(套)装备?是否支持联合申报?
答
根据《嘉兴市制造业首台(套)装备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嘉经信技装〔2022〕21号)文件规定,首台(套)装备是指本市范围内企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分为成套装备、整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首台(套)装备不支持联合申报。
02
问
只要是成套装备、整机装备或关键零部件,就能申报嘉兴市首台(套)装备吗?
答
不是的,嘉经信技装〔2022〕21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内容明确了嘉兴市首台(套)装备申报领域,同时,嘉兴市经信局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装备制造业发展实际需要,对申报领域进行适时动态调整(具体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不在上述文件支持的领域或不在当年度通知明确的领域范围内的装备产品,一般不支持认定嘉兴市首台(套)装备。
03
问
首台(套)装备对产品的创新程度有什么要求?
答
申报首台(套)装备的产品,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取得标志性突破,产品应用领域有重要拓展,技术创新程度达到同类产品国内先进以上水平,上述技术性能指标与技术创新主要内容,申报单位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查新报告予以佐证。
04
问
受让的知识产权能否用于申报首台(套)装备?
答
可以,申报单位须依法取得与装备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申报单位应依法拥有装备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05
问
联合申报的知识产权能否作为首台(套)装备的认定材料?
答
申报装备知识产权权益状况若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申报装备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再由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权属判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06
问
申报首台(套)装备的产品开发年限有什么要求?
答
申报装备的产品开发年限须在近三年内完成研发,且产品核心技术拥有近三年内授权的知识产权(以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日期或受让许可日期为准)。
07
问
申报首台(套)装备的产品检测报告有哪些要求?
答
1. 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在距离申报截止日期的一年内方为有效;
2. 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应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可的单位,出具的报告应该带有CMA、CNAS等标识;
3. 若为大型装备或系统,无法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的,应提供重大工程或重大客户验收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内须有明确的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4. 特殊行业申报装备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医疗器械领域申报装备还应同时提供产品技术要求和全性能检测报告。
08
问
申报嘉兴市首台(套)装备评定的产品,是否需要做鉴定验收?
答
不需要。
09
问
被认定为嘉兴市首台(套)装备的产品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
根据《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技术创新与新智造)补助操作细则》(嘉经信技装〔2023〕14号)文件内容,对嘉兴市本级(南湖、秀洲、经开)的企业,对经认定的市内首台(套)装备给予2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装备保险保费,在投保费率2%的上限内按保费的70%给予补偿,同一台(套)装备年保费补助不超过50万元,以上奖补资金市、区各承担50%。其他地区的政策以各属地政策为准。
10
问
已经被认定为嘉兴市首台(套)装备的产品能否再申报浙江省内、国内、国际级首台(套)装备?
答
可以申报,但申报装备已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首台(套)装备或当年度已被推荐省级以上首台(套)装备认定的,不再认定为市级首台(套)装备。
原标题:2023年度嘉兴市首台(套)装备认定十问十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