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新建8项国家计量基准和提升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能力
- 2024-01-05228
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新建“中频水声声压基准装置(激光干涉法)”“基于同位素稀释质谱法的元素含量国家基准”“(13.8033~273.16)K温度副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恒加速度基准装置”“金属表面洛氏硬度副基准装置”“脉冲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以及提升“(15~300)J冲击能基准装置”技术能力,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 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32。
附件1: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附件2:拟提升技术能力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