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到2025年,全市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 2024-01-08125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1〕37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15 号)精神,全面加强济宁市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计量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计量标准、专用测试设备和仪器仪表应用,计量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加速完善计量支撑和保障体系,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覆盖市内主要产业发展领域,计量支撑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高效,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计量支撑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计量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计量监管体制,推进落实“互联网+监管”,初步建立全链条计量监管体系,计量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推进诚信计量、区域协同合作和社会共治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全社会计量意识。
展望2035年,全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智慧计量和智能监管更加科学有效;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远程计量、碳计量和量子计量取得重大突破;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形成计量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满足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
《实施意见》提出四大任务目标,包括:
一、开展计量技术研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紧盯煤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开展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和方法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中量值溯源的问题,填补国内相关领域技术空白。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完成1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起草工作,完成3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3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工作。
(二)加强新型技术研究和应用。针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的测量需求,围绕煤矿安全系统在线监测、生物制药工艺过程在线监测、流量在线测量、恶臭气体在线监测等领域,研究开展多参数检测、在线检测、动态监测、远程监测、自动化检测等新型测试和量值传递溯源方法,探索开展“计量+互联网”数字化网络技术研究和应用。围绕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加强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测量方法和精密测量技术的研究,重点开展数字化精密测量、复杂几何测量、非接触式测量技术研究和应用,助推兖州农机、曲阜汽车电子、梁山专用汽车等产业提档升级。
(三)提升计量技术资源服务和产业支撑能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能级产业集群的计量检测需求,以计量检测智能化、配套服务本地化为主攻方向,深化计量检测机构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之间技术合作。依托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瞪羚型企业,集聚计量优势资源,完善计量科技创新协作机制。强化多学科融合、多领域合作,开展计量科研需求采集、联合攻关,推动计量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二、强化计量应用支撑,服务全市重点领域发展
(一)积极培育仪器仪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动能。开展仪器仪表产业服务行动,强化与仪器仪表企业紧密合作,依托山东省激光研究所、瑞祥模具、济宁科电、曲阜天博等公司,重点促进激光接触网检测仪、激光雷达、无损检测、探伤试块、电火花检漏仪、发动机温压传感器、报警器等仪器质量提升。培育仪器仪表产业创新能力,积极推动仪器仪表产业升级和核心设备自主可控,引导企业进行高端仪器仪表研发,拓展产品种类,逐步替代进口。在特色仪器仪表领域帮助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培育具有一定区域影响、核心竞争力的济宁仪器仪表品牌。
(二)服务民生健康与公共安全。服务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全省康养高地,加快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开展疾病防控、生物医药、临床检验、医用诊断治疗、康复理疗设备、医疗环境监测、医疗器械安全监测等计量技术方法、装备和技术规范研究。服务青少年视力防治,建立综合验光仪、角膜曲率计、眼压计等医疗卫生计量器具检定装置。服务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化工、煤矿等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检定装置,努力实现民生领域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强制检定项目全覆盖目标。
(三)服务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主体责任,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合理配备使用计量器具。服务于碳达峰“十大工程”,围绕煤炭、煤化工、电化学、煤电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探索建设碳计量标准装置,提升温室气体监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能力;围绕清洁能源,研究分布式光伏、储能并网控制计量测试技术,开展储能量、储能效率等关键指标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利用先进测量技术,重点加强碳排放、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逐步开展重点耗能设备能效测试、节能评估等碳计量服务;加大能源资源、环境和碳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推动水平衡测试和电平衡测试工作,推进碳评估、碳计算向碳计量转变,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
(四)服务乡村振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强化农业农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强涉农领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持续提升计量服务供给质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强化能力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计量基础
(一)加快推进全市计量标准建设。统筹规划市、县两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积极参与计量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市、县两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计量监管、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落实好强检职责,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公益性量值传递与溯源服务,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重点在促进产业发展和满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需求上,建立保障有力、特色鲜明的区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支撑体系。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重点强化量大面广计量器具和常规工作计量器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计量实验室面积达到 600m2以上,配齐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需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基层法制计量监督和保障民生的需求。
(二)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坚持全市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独立性、法制性和公益性,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基础设施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企业竞争力提供计量测试服务。依法有序推进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探索制定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建设标准,推动全市计量技术机构的差异化、专业化发展。
(三)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强化企业计量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企业通过量值溯源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生产企业、重点耗能企业和“两高”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计量管理人员与器具设备,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应用和管理。充分释放相关惠企政策红利,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计量管理能力。落实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
(四)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技术机构专业人才交流培养方式,构建符合地情的引才聚才机制。加快培养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碳计量、计量数据信息化应用等跨领域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大计量改革力度,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岗位设置,建立首席计量师聘任制度。搭建市级高水平计量专家库,为计量决策提供支撑和咨询服务。
四、完善法制计量监督管理体系,提升计量监管效能
(一)创新计量智慧监管模式。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转变,打造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新模式。压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践诺活动,及时防范化解计量风险。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围绕民生领域,研究通过智能数据采集及防作弊算法,建立智慧计量监管平台。
(二)加强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完善民生计量保障体系。广泛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加强对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基础民生计量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管。持续开展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聚焦集贸市场、加油站、商超、眼镜店、医疗机构、充电桩、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加强计量风险管控,及时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防范计量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发挥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作用,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治理模式。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培育建设一批省级、市级诚信计量示范县(市、区)和示范街(社)区,在集贸市场、加油机、商场超市、眼镜制配、医疗机构等领域积极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强化计量数据归集共享,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加大计量科普力度,积极宣传计量相关政策法规,提升群众计量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计量行政执法。加强计量执法协作,强化“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规范计量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加大网络平台计量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四项措施,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加快学科和文化建设;(四)狠抓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