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提前下达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 2024-02-23332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青财农字〔2023〕1815号
有关市(州)、县财政局:
为做好2024年农业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7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8号)等要求现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万元,列2024年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列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厕所革命奖励资金列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
二、国家重点帮扶县继续按照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执行
三、请各市(州)、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编制、
指标下达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待进入2024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并及时分解填报绩效目标表经市(州)审核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四、本级预算单位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以预算批复为准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表
2.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表
3.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青海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