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2024-03-12158
3月6日,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披露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截至2024年2月29日,四方光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方光电表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告表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气体传感器和高端气体分析仪器的科创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88665)。该公司于2003年在武汉“光谷”成立,专注于气体传感器和气体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空气品质、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安全监测、健康医疗、智慧计量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