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征集2024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和甘肃省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建议
- 2024-03-13259
关于征集2024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和甘肃省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增加鉴定大纲有效供给,有效支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农业机械化重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推动先进适用农机产品推广步伐,快速提高农业生产一线适用机具应用规模,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和《甘肃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和甘肃省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项目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紧盯农业农村部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瞄准农业各产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民群众实际需求,聚焦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突出稳产保供,支持自主创新,围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升单产、大豆油料生产水平提升、现代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发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等重点工作,持续增加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有效供给,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需求调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紧密结合实际需求,积极申报项目建议。支持鼓励农机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各相关方提出项目建议并承接或参与大纲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定项目建议涉及的产品应具有明确的农业机械属性,在《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中有明确的对应小类或品目,无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且未列入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
(三)申报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建议的应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需求,农机补短板工作需要,对目前尚无推广鉴定大纲或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点的创新产品,或我省农业生产、产业发展等急需的农机创新产品和新型智能高效农机产品提出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建议。
(四)请提出单位填写《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项目建议表》或《甘肃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1.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2.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3.制修订项目建议汇总表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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