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工作启动 引领标准化创新新篇章
- 2024-03-20162
近日,浙江省标准化主管部门正式启动了2024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报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创新。
据了解,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是浙江省政府为表彰在标准化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而设立的奖项,旨在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推动标准化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此次申报工作将重点关注在促进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生态文明等领域作出显著贡献的标准创新项目和组织。这些领域都是当前浙江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标准化创新,能够有力推动这些领域的快速发展。
申报范围包括项目类奖项和组织奖。项目类奖项主要表彰有效支撑国家或全省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项目,重点支持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三支队伍”建设以及“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315”科技创新、“396”未来产业、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包括标准制修订项目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组织奖则重点表彰在促进标准化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省、市、县各有关部门、标准化技术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包括省级有关部门,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落户我省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以及ISO、IEC、ITU技术机构的秘书处承担单位,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承担单位,以及浙江省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
浙江省标准化主管部门表示,此次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他们将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创新性。
业内专家表示,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设立和申报工作的启动,将进一步激发全省标准化创新活力,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已获得过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或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类奖项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项目类奖项;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或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组织,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申报本年度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组织,应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推荐。同一组织只能向1家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收到申请的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申报单位为省级有关部门、在浙的国家部(委)属单位的,可以自我推荐申报。其中,省级有关厅局可自我推荐本厅局标准化工作相关的内设机构或处级以下直属单位。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每次推荐的项目类奖项数量不超过2个、组织奖数量不超过1个。各设区市政府每次推荐的项目类奖项数量不超过6个、组织奖数量不超过3个。
推荐单位应于4月12日前将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省评审办,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5份,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电子材料1份(提供光盘或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