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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力实施工业经济稳增长强动能提质效年度九大行动的意见

2024-04-03159
来源: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关于加力实施工业经济稳增长强动能提质效年度九大行动的意见
 
青办发〔2024〕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聚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制造强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2024年加力实施工业经济稳增长强动能提质效九大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打造“工赋青岛·智造强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推进工业经济头号工程为牵引,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主攻方向,稳固工业基本盘,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回稳向好,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
 
  ——综合质效跃上新台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左右,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工业行业增长面稳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持续提高,营业收入保持全省领先位次。
 
  ——投资支撑实现新突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0%左右,占全部投资比重达到30%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2%以上,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45%左右。
 
  ——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保持稳中有升,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3%以上。
 
  ——数实融合取得新提升。数字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9%以上,其中核心产业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92%以上。软件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
 
  ——绿色低碳发展进入新阶段。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制造示范企业15家以上、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4家以上。
 
  ——市场主体培育取得新成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5000家,新培育省级制造业领航培育企业5家以上、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1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聚焦九大行动,统筹打好科技引领、存量倍增、技改焕新、产业提档、建群强链、数实赋能等“组合拳”,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工业强市提振行动
 
  1. 树牢头号工程鲜明导向。坚持大抓工业、大干工业、大兴工业,优化统筹推进工业特别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进一步加大督导激励力度,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探索新型工业化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争创国家及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完成时限:全年)
 
  2. 完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发挥制造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等统筹协调作用,优化提升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业运行工作专班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制造业产业链专班;完成时限:全年)
 
  3. 强化发展要素资源保障。制定实施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素资源保障措施,围绕用房、用地、用能、用工、物流等需求,多维度全方位降低企业全要素成本、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深入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春雨行动”,扩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办等,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2024年6月〕
 
  (二)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4. 夯实产业创新体系。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支持国家高速列车、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电、国家虚拟现实等平台突破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2家以上。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5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营经济局;完成时限:全年)
 
  5.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重点突破、集群发展,提高园区建设水平,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上下游供需对接,补齐产业链短板弱项,营造一流发展生态。推动集成电路、虚拟现实、生物医药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力支撑全市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6. 加快布局未来产业。全面落实青岛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抢占基因与细胞、未来网络、量子信息、空天技术、人形机器人等产业新赛道,规划建设未来产业加速园。加强未来产业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建设未来产业相关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开展前瞻性技术研发攻关,加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新增场景应用实验室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海洋发展局、市通信管理局等,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7. 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实施方案,提升产业生态,高水平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突出创新引领,支持头部企业统筹布局人工智能大模型,持续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落地。夯实算力支撑,适度超前布局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构建通算、智算、超算一体化算力体系,打造全市算力“一张网”。强化场景牵引,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引导推动更多行业领域开放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创新应用标杆案例,示范带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千行百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等,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三)首季稳增长行动
 
  8. 落实开门红政策激励措施。按要求全面兑现2023年度省“稳进提质”企业奖励资金。组织申报省工业经济“开门红”奖励政策,对2024年一季度新增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增速不低于15%的工业企业,其新增产值规模、增速等指标复合计算进入全省前100名的(2023年获奖励企业入选门槛为一季度净增产值5亿元且同比增速20%),按规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落实市级全力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高质量发展确保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若干措施,指导各区(市)因地制宜出台激励政策措施,进一步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2024年6月〕
 
  9. 强化工业稳增长督导服务。全面摸清工业运行形势,梳理主要增长支撑和减量因素。抓实跟踪调度通报,强化工业运行月度评估,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区(市)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研服务。发动各级机关干部进企业、下一线,持续抓好企业联系服务,一季度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走访全覆盖。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2024年3月〕
 
  (四)规上工业扩量行动
 
  10. 加强“小升规”企业培育。按照成长一批、培育一批、上规一批思路,以年度“小升规”数量目标的1.2倍遴选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优质小微企业入库,实施梯度培育。加大升规纳统力度,一企一策、靠上服务,同时对标宁波、无锡等先进城市,加大引进企业力度,做大做优增量。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500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11. 支持制造业企业倍增发展。强化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企业和新一代“青岛金花”企业培育。健全市级大企业服务专班和区(市)“四个一”〔一个区(市)总方案、一批企业倍增计划、一张问题需求清单、一套支持保障政策〕工作体系,持续抓好倍增企业服务保障、运行监测,力争126家培育企业全年新增产值3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12.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扩量提质。聚力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赛道,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挖潜强基”工作,做大培育“基数”,做优企业品质。优化专精特新企业专项扶持政策措施,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购置先进适用技术设备,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卡位入链”“千校万企”等专题对接活动,加快形成全市优质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新局面。2024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民营经济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13. 开展扩产企业包靠服务。建立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帮包服务机制,滚动推进100家左右增产扩能(技改)企业和增量项目(新投产纳统)企业。对预计年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逐一明确服务专员,市级帮包服务新增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区(市)级帮包服务1亿元以上企业,加强要素保障和跟踪推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五)技改升级焕新行动
 
  14.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抓紧抓实企业技改升级焕新,加快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跟踪推进重点技改项目500个以上,竣工150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全年)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企业购置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提升企业智能制造、高端制造、绿色制造和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营经济局,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15. 提升技改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企业技改升级焕新系列服务活动,举办全市技改典型企业现场观摩会,推广技改先进模式和务实做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4年8月)分行业梳理技改典型案例、遴选技改综合服务商,开展企业技改公益诊断活动。用好“青岛技改荟”“技改焕新”等技改服务平台,定期邀请政府部门、制造业企业和技改服务商等,开展解读适用政策、指导备案纳统、对接实用技术、展播典型案例等活动,全年开展系列活动3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完成时限:全年)
 
  16. 鼓励存量工业项目“零增地”技改。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等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按规定对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并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效率;对达到高效利用标准的,亩产效益评价为“优先发展类企业(A类)”。〔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六)优质项目支撑行动
 
  17. 滚动推进重点制造业项目建设。按照大抓项目工作要求,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推动440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更加关注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和投入产出比,切实提升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整体贡献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积极帮助省重点工业项目争取污染物削减量预支指标,拓展重点项目环境空间,力争前期项目快开工、在建项目快竣工、竣工项目早达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全年)抓实一季度开工重点项目,努力实现项目建设“开门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2024年3月〕
 
  18. 提高制造业项目招商引资质效。依托“链主”企业、驻青央企、行业商协会和产业联盟,发挥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重大平台作用,大力招引落地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未来产业项目,争取董家口异地转型新材料等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制造业项目落地攻坚,提高招商引资精准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促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制造业产业链专班;完成时限:全年)
 
  (七)产业结构提档行动
 
  19.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聚焦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仪器仪表等优势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创新,增强高端产品供给,加快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制造业产业链专班;完成时限:全年)聚焦化工、轻工、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制定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进行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制造业产业链专班;完成时限:2024年9月)完善智慧化工园区建设,规划建设董家口大型高端石化产业基地;力争全年全市化工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4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高端化工产业链专班;完成时限:全年)
 
  20. 加速推行绿色制造。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优化绿色低碳政策供给,完善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机制,引导企业实施绿色改造提升。聚焦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自主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达标。深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优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正向激励、反向倒逼企业向“效益好、贡献大、占地少、能耗低”的方向转型发展,推动亩均税收等主要指标持续走在全省前列。(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管理局;完成时限:全年)
 
  21. 推动消费扩容提质。深入实施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力争入选省级以上质量标杆10个以上。开展家电等大宗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系列措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完成时限:全年)按规定举办青岛时装周等高端展会,助力企业抓订单、拓市场、创品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贸促会;完成时限:2024年9月)
 
  (八)建群强链聚力行动
 
  22. 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推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家电集群向世界级迈进,支持船舶与海工装备集群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培育1至2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构建省级—国家级—世界级集群梯次培育体系。立足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新培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个左右、省“雁阵形”集群数量保持全省领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营经济局;完成时限:全年)
 
  23. 推动产业链融合突破。发挥市制造强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深入研究产业规律,研判产业趋势,选准产业赛道,加强城市功能、产业定位、空间布局规划协同引领。深度参与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动态梳理更新产业链图谱和清单,一体推进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优化“链万企”平台服务功能,开展融链固链等供需对接活动20场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稳步提高产业链配套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完成时限:全年)
 
  24. 做强新兴产业专业园区。扎实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产业项目和要素资源等向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集聚,高水平建设虚拟现实、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专业园区,注重产业空间布局与城市更新、低效片区建设相匹配。专业园区内优先布局标准厂房用地,为链主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集聚发展空间。标准厂房用地计容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不低于30%,非自持产业用房可按程序办理分割登记、转让。实施开发区“一号产业”培育行动,指导工业类功能区聚焦1至2个主导产业集中发力,力争园区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投资增速分别高于全省3至5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
 
  (九)数实融合赋能行动
 
  25. 聚力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施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培育行动,集中力量发展集成电路产业,重点发展混合集成电路、光通信芯片、第三代半导体等,统筹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数字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9%以上,其中核心产业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突破发展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持续壮大嵌入式软件规模,推动关键软件应用赋能,提升自主可控能力,加快建设中国软件名城。提升链主企业消费电子产品生产能力,推动数字终端扩量,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加快建设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新培育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5家左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全年)
 
  26.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培训和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发布场景清单1000个以上,带动智改数转网联企业1000家以上。推动工业互联网走深走实,提高数据要素应用水平,打造国家级5G工厂和“数字领航”企业,新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50家以上,“产业大脑”2个以上、“晨星工厂”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完成时限:全年)
 
  27. 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矩阵。推动平台基础能力、服务水平量质齐升,形成“平台+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解决方案,新培育上线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以上。推动平台错位协同发展,支持国家级“双跨”平台以及垂直平台做大做强,向全国、全省重点垂直行业和重点园区拓展延伸,打造国内领先的平台体系,引领带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全年)
 
  28. 夯实数字基础底座。推动数字新基建扩容提速,加快推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批设工作。推进5G深度覆盖,全年新建5G基站3500个,争创首批国家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完成时限:全年)
 
  三、保障措施
 
  加强部门联动和市、区(市)联动,将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形成工作闭环。(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全年)支持中央、省驻青单位和市属企业更好融入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统筹布局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引导区域内、区(市)间产业互补互通、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完成时限:全年〕聚焦企业做强做优、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制定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用好政策平台,推动惠企资金快申快享,打造市区(市)协同、协会联动、企业受益的政策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同志示范带动作用;用好“青岛政策通”“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青诉即办”等平台,实现政策一口兑现、服务一站对接、诉求一口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大数据局、市民营经济局;完成时限:全年)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和舆论引导,讲好“工业发展故事”,营造全市重视工业经济、支持工业经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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