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制造业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江苏省再出“实招”!
- 2024-05-07175
根据《方案》,本次贷款贴息的实施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贴息所涉及的范围包含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智改数转网联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和其他设备更新项目 。
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方面,贴息主要支持企业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中使用银行贷款购置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指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研发仪器、设备和工具、试验测量仪器及配套软件等。
智改数转网联方面,贴息支持企业在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建设中使用银行贷款购置数字化设备和软件。数字化设备和软件相关费用包括生产设备购置和安装费、软件购置费和应用授权费及相关系统集成维护费、网络服务费以及公有云、私有云建设投入。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上,贴息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改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项目中使用银行贷款购置软硬件设备。软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档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传感器、网络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新型环保设备等;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车间或生产线控制系统软件、系统集成软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CAD、ERP、MES、PLM、SCM软件包等。
其他设备更新项目则指落实中央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在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中使用银行贷款购置软硬件设备。除上述明确的主要设备以外,项目建设确需的附属设备(如空调等)也可纳入贴息范围,附属设备不得超过设备总投入的10%。企业厂房等土建和铺底流动资金不得纳入贴息范围。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贴息对象、范围、贷款用途等与规定不符的不纳入贴息范围。
具体贴息标准上,根据《方案》要求,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多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按项目贷款额分别测算贴息金额,单个企业年度省级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采取“免企业申报”方式,即借款企业应按规定先支付贷款利息,由贷款银行根据利息支付清单及其他申报材料按程序向省级财政直接申请贴息后返还企业。
2024年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300亿元,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同一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支付总额;已经获得省级其他领域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贴息,如后期发现重复贴息,企业应退回本领域贴息。
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