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
- 2024-07-16151
文件原文
北京市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人社部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发挥数字人才支撑数字经济的基础性作用,为北京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创新引领和服务发展,坚持需求导向和能力导向,更好推动“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贴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用3年左右时间,扎实开展数字领域重点人才队伍建设,数字人才培育平台、发展机制和组织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数字人才自主创新能力,激发数字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增加数字人才有效供给,形成数字人才集聚效应,建设一支为北京数字经济发展贡献重要力量的数字人才队伍。
二、加强数字领域重点人才队伍建设
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着力培养数字战略科学家、数字领军人才、数字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大人才储备。
(一)建设数字战略科学家梯队。坚持长远眼光,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数字领域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支持一批留学回国数字人才创新创业,组织一批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回国服务,着力培养战略科学家,形成成长梯队,不断提高原始创新能力,解决突破“卡脖子”难关。(市人才工作局)
(二)支持数字领军人才加快成长。鼓励各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优先聘请取得数字类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数字技术人员担任。聚焦数字技术领域科技前沿,开设订单、订制、定向培训班,举办高级研修项目,不断提升首席数据官和企业管理人员数字能力素质,培养一批既懂产业技术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三)培育数字人才重要后备力量。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育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重点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等数字领域新职业,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关键,分职业、分专业、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衔接认定相应职称,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数字素养和专业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壮大高素质数字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开展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工作,完善动态优化调整机制,推动开展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等数字领域专业建设。推进数字技能类相关课程、教材教程和教学团队建设,支持技工院校开展数字技能社会培训,加强我市技工院校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平台建设
聚焦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发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的作用,重点打造一批行业特色鲜明、集聚创新人才的平台。
(五)深化产学研融合培养体系建设。探索数字领域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加强高等院校数字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批数字领域“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提升首都急需紧缺领域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复合型数字人才,加快构建各方面协同配合的创新联合体,突出企业承载数字人才主体地位。支持国家信创企业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依托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升集聚吸引优秀人才的示范效应,通过支持承担重大任务培养和造就一批一流数字人才。(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六)完善数字技术人才基地建设。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向数字领域倾斜,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数字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基地作用,深化“北京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建设,利用国内外优质培训资源,开展数字人才继续教育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加强数字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加大数字领域博士后人才培养力度。(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七)强化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围绕战略性数字经济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带徒传技、技术攻关等活动。支持数字型企业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按要求举办数字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统筹规划,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贴近数字产业、贴近数字经济需求。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支持数字人才在园内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创新、产业、资金、人才等资源链条,加大数字人才创业培训力度,促进数字人才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加快数字人才发展机制建设
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引领,鼓励将数字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积极探索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评价、激励和流动政策。
(九)改进人才引进机制。紧密围绕首都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开展数字人才引进工作。探索举办北京市数字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等数字领域人才比赛,快速集聚一批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人才,对大赛表现突出的人员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充分发挥“以赛引才”的人才培养作用。加大为本市数字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市人才工作局、市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升级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持续发布数字职业,动态调整数字职称专业设置,在工程技术系列增设大数据、量子信息、虚拟现实、集成电路等数字领域相关新职称,结合我市产业布局,逐步向相关产业高度聚集区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数字型企业备案后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优秀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征集遴选数字产业头部企业、社会团体、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提供数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推动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中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大力培养创新性、实用型数字技能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强化对数字人才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程师文化和工匠精神,集中宣传一批优秀数字人才典型。持续发布数字经济从业人员相关岗位工资价位信息,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数字人才特点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应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制定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及薪酬分配办法,鼓励事业单位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完善以市区奖励为引领、行业和企业奖励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体系,评选表彰名额向数字型企业倾斜,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优化人才流动机制。支持开展高层次数字人才出国(境)培训交流,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数字人才国际交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骨干人才。对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鼓励数字人才在京津冀三地流动。支持各区制定出台精准有效的数字人才支持政策,引导优秀数字人才向重点企业流动。畅通企业数字人才向高校流动渠道,支持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层次数字人才按规定兼职,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数字领域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兼职创新、在职和离岗创办企业。持续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数字人才提供方便快捷、同事同标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数字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加强数字人才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数字人才培育的重要性,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十三)健全数字人才工作体系。积极发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作用,负责指导全市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强本领域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支撑重点工作、服务行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强与组织、网信、发改、教育、科技、经信、数据、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发挥区域内重点企业、社会组织和培养平台积极性,强化数字人才工作谋划,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工作。(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十四)夯实数字人才工作基础。加强数字人才工作政策研究体系建设,每年召开一次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数字人才发展现状和配套支持政策。支持数字人才智库建设,汇聚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的专家,为高质量开展人才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不断增强数字人才工作前瞻性、系统性。持续开展数字领域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精准识别需求与供给,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十五)提高数字人才投入水平。鼓励企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数字人才培养培训投入力度。积极培育数字经济细分领域专业投资机构,投成一批数字经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硬科技”和未来产业领域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六)加强数字人才服务保障。将高层次数字人才纳入地方高级专家库,通过国情研修、休假疗养,开展咨询服务、走访慰问等方式,体现对数字人才的关心关爱。支持和引导各区、用人单位在薪酬待遇、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有就业意愿的数字人才配偶提供精细化、便捷化、专业化公共就业服务,解决数字人才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身、安心、安业,不断营造数字人才成长成才良好环境。(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人才培育工作,抓住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为推动首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