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开征集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 助力绿色发展
- 2025-06-2418517

本次征集活动范围广泛,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无论是研究开发机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还是应用企业和产业园区,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征集聚焦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新污染物治理与环境健康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监测与智慧环保等关键应用场景,以及其他生态环境相关领域。成果转化的成功方式也多种多样,包括自行投资转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转化、作价投资等。
为确保案例的代表性和示范价值,生态环境部设定了明确的基本条件。申报案例必须已实现一定规模的产业化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同时,案例应具有清晰、高效且创新的成果转化路径,例如独特的资金投入方式、可持续的商业盈利机制或有效的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这些是保障转化成功的关键。案例所体现的模式和经验需具备突出的示范引领价值和可复制性,能够被其他地区或行业借鉴推广,产生辐射带动效应。此外,转化的科技成果本身需技术成熟度高,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并发挥良好效果。申报单位还需确保成果的知识产权清晰完整,且近五年内无知识产权纠纷和环保失信记录。
有意向的单位需于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案例征集页面,下载并填报《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申报表》。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相关行业协会以及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理事会单位可组织推荐申报。每个单位申报或推荐的案例数量不超过5项。生态环境部强调,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同时确保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