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拟全面修订科技进步条例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5-08-1415962
此次修订是对1995年颁布的现行条例的全面更新。修订内容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重点强化基础研究与应用转化衔接机制,明确将设立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建立稳定投入机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
草案突出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要求构建以企业为核心、市场为导向的创新生态;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特别规定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幅需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提出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省实验室为标杆的四类平台体系,分类完善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条件保障平台的支持机制。
人才发展环境优化是修订重点,草案要求健全科技人才引进、评价和流动机制;保障青年、女性及老年科研人员权益,明确规定提高青年科研人员在重大科研项目中的承担比例,对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适当放宽考核期限。区域创新方面强调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支持跨区域共建"科创飞地";同时完善国际科技合作机制,鼓励境外科研机构落户山西。
财政金融保障措施包括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构建覆盖信贷、保险、担保、证券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监督管理层面强化科研项目与经费全过程监管,首次系统建立科技伦理审查体系,明确禁止开展违背科技伦理的研究活动。
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gyc211@163.com,或邮寄至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030073)提交建议,来信需注明"条例征集意见"。此次修订是山西省30年来首次对科技法规进行全面调整,将为构建全域创新生态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