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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探伤仪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22-04-25      阅读:548

                                                   超声波探伤仪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直流电源或充电交流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2 新进、经过检修或使用日久的仪器,均需对其主要性能进行检查。(垂直线性检查,水平线性检查,回波频率检查)

3 GN电池的充电(充电一般要求在机外进行,将充电器开关置于充电位置,接通电源后,“充电”和“电源”两只灯均亮,若“充电”指示灯闪动说明GN电池接触不良或损坏,应予以检查修理,充电指示灯灭,既充电完毕,必须立即取下GN电池待用,并关闭电源,充电在15-35℃室温进行,电源电压和充电时间要符合充电要求,放电后的GN电池,不能*保存,定期给存放较久的电池充电。)

步骤:开机-设置探头-设声速(纵波:5900m/s ;横波:3240m/s)-设K值-设标度-反复调声程和增益-调节门-找始偏-作DAC-现场探伤-读数据-记录-关机。

事项

1 开机时,面板上的电压指示灯表针应在红色区域,表针在黑色区域时,必须停止使用,并对GN电池充电。
2 停止操作时,应随时关掉“电源”开关。
3不论直流或交流供电均把充电器或GN电池擦好,并拧紧螺丝。
4 仪器不能接近强磁场
5 操作旋钮时不准用力过猛。
6 探头线 、电源线切忌扭曲。
7 不许猛拉探头擦头或抓住电缆拔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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