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技术要求
时间:2012-03-12 阅读:189
阀门技术要求
1)阀门必须按相关国家阀门标准设计、选材、制造。阀体采用铸钢或按要求相关材料标准。
2)阀门密封标准按GB标准执行。
3)阀门的选用等级及工作参数根据所提供的运行工况,符合系统设计要求及有关法规和标准。
4)所有阀门均应满足距离阀体1米处噪音不超过85分贝。
5)阀门与管道采用对口焊接时,阀体进出口与接管口径应取得一致,如果阀门与管道接口壁厚无法满足焊接要求的应加过渡段,同时如阀门接口材料与管道材料不相容供方也应提供过渡段,过渡段应与阀门焊接后整体提供。如果阀门与管道采取法兰连接,应随阀门提供相应等级反法兰及连接螺栓附件。附件垫片2.5Mpa以下可采用石棉垫片以上采用高强石墨垫片。油系统阀门采用耐油石棉垫片。
6)动力操作阀门的执行机构的设计应按系统设计压力计算。
7)所有阀门表面应进行加工,保证外型美观。
8)所有阀门编号应打印在阀门铭牌上。
9)所有阀门须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为不少于20分钟。
阀门电动装置应有以下性能:
·阀门过载保护;
·阀门行程保护;
·手动,电动切换装置;
·就地/远方控制切换
·阀门开度位置指示变送器,能送出4~20mA信号;
·阀门开、关、方向行程开关各有4对独立的接点,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