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产品才能使用绿色标志
- 发布时间:2012/2/9 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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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问题食品、垃圾食品、有毒食品危害人们健康的时候,绿色食品越来越受人们青睐,渐渐通过超市菜场走进了市民餐桌。然而,这个标榜天然健康的新兴产业刚刚发展,随即就被层出的乱象渐欲迷人眼,“绿色食品”鱼龙混杂,即使是绿色食品标志,其形状和颜色也各不相同。假冒伪劣“绿色食品”时常忽悠人、坑害人,让广大消费者望而却步。日前,*发布《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绿色食品在法律规范上迈出了健康发展
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风淋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发布《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月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10日。意见稿称,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征求意见稿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以下:
一是明确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产品或者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等。
二是明确了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申请企业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等。
三是明确了绿色食品标志申请和核准的具体程序。规定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提出初审意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材料审查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四是加强了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了标志使用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