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到2026年,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
- 2024-01-1619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意见》,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南京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促进南京市计量事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6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不断完善计量监管体制机制等3个方面发展目标。
一是不断提升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力争申请获批建设“国家现代先进测量实验室”1个、参与共建1~2个,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2~3项等,以期在先进测试技术、高端仪器核心算法、核心控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二是持续增强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力争标准物质研发达到500项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40~50项,申报获批省级科技创新团队(计量)2~3个等,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计量服务保障能力。
三是不断完善计量监管体制机制。力争强检项目建标覆盖率不低于95%,每年引导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不低于1000家等,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和制度,实现全链条计量监管体制转变。
展望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度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综合实力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加强先进测量能力建设,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高效精准测量的迫切需求,为国家新一代测量体系的改革做出有益探索。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计量科技创新布局、加强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等4个领域21条建设任务。
一、加快计量科技创新布局
(一)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重点开展计量战略发展研究,量和单位、不确定度理论模型研究应用、计量整体解决方案等理论研究。应对计量基准量子化变革,积极参与国家“量子度量衡”计划,研究基于物理常数的量子计量技术,突破量子传感和芯片级计量标准技术,开展时间频率、力学、化学等计量技术研究及应用,形成一批自主核心知识产权。
(二)加强量值溯源技术和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针对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探索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数字化模拟测量、跨尺度测量、复杂系统综合计量等关键技术。强化涉及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多参数检测、在线检测、动态监测等技术方法和计量仪器设备的研究与开发。
(三)加强高端精密测量技术研究。立足本市仪器设备制造优势,加强高端仪器设备核心设计、核心器件、核心控制等技术研究,支撑我市仪器仪表产业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加强高精度计量标准自主研发应用,推进关键计量测试设备、新型仪器仪表国产化进程,推动仪器仪表等精密测量产业园区建设。
(四)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各领域“专精特新”测试平台,围绕南京产业测试需求,筹建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进一步加强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能力建设,持续提高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加强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围绕国家战略和全市产业发展需求,鼓励计量技术机构、高校及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计量科技项目,设立南京市计量科技专项。开展多学科融合、多领域合作,鼓励申报计量科技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实施重大计量科技攻关项目。加大产学研用计量科技合作,推动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南京市计量检测机构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国家级计量机构的深度合作对接。
二、加强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适应国家计量标准体系架构改革,统筹考虑技术能力和现实需求,构建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地方计量标准、企业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在重点领域新建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建立嵌入式、芯片级、小型化的计量标准,实现对制造过程中关键参数的实时在线测量和最佳控制。
(二)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加强标准物质研发和应用的市场化培育,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校、技术机构、科研院所加大对标准物质的研发投入,加强对涉及生物医药、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等领域的标准物质研发立项指导。大力支持公益性标准物质推广应用,提升标准物质质量控制、追溯管理能力。
(三)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我市计量技术机构从“公益”职能向“公益+科研”职能转型,实行更有利于调动计量科技创新积极性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释放计量机构动能。加强全市各板块普惠性、基础性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规模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具有产业号召力和影响力的计量测试机构。
(四)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持续发挥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协同作用,推动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建立以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龙头、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骨干、社会共建共享计量实验室为补充的多方位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五)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加强长三角地区、南京都市圈计量协同发展,积极参与区域发展战略计量服务协同平台建设。深入开展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和区域性计量比对活动,实现区域内计量资源共享、能力结果互认。围绕国家重点项目和任务需求组织计量技术指导帮扶、计量项目援建,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积极参与计量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计量技术机构参加国际计量比对。
(六)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发挥“智库”力量,组建南京市计量技术委员会,完善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管理规则。支持高校设立计量测试相关学科、专业,加快培养量子计量、产业计量、碳计量、计量数字化等领域复合型人才。加强计量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
(七)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在新兴产业领域鼓励指导企业加强计量管理体系建设,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完善产业链量值统一准确保证体系,并将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计量管理体系。加强企业计量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强化企业对工业测量过程、测量数据的管理,积极组织推动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强化计量应用和产业服务
(一)支撑先进制造业。提升计量检测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测试服务。加强先进计量测试技术与智能制造过程的深度融合,开展工业机器人机械系统、控制系统、驱动系统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开发评测智能系统性能的参考数据集和计量测试平台,提升数据和知识协同驱动的计量测试能力,为智能制造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二)支撑南京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建立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加强碳排放基础前沿和关键共性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建设碳计量标准、碳排放监测和核查评估能力,开展重点单位碳计量审查,加强碳计量能力。探索建立碳计量服务体系,推动能源资源环境计量数据与碳计量数据的有效衔接和综合利用,在部分企业、园区、生活区等开展低碳计量试点。
(三)重点提升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计量保障能力。加强涉及生物医药、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计量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研制相关计量技术和计量标准,推进服务大众健康和安全的计量保障能力建设。开展物联网、组合导航及应用、远程计量等技术研发,提升计量服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的保障能力。
(四)服务数字南京和智慧南京建设。加强计量与人工智能技术、数字技术及产业数字化科研生产平台联动,强化互联网与物联网领域计量服务,高水平服务数字南京、智慧南京建设。研究智能基础设施计量测试技术,解决影响全市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计量技术难题。推进计量检测大数据采集,拓展“工业互联网+计量”智能检测的市场应用。加强智能传感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全面提升物联网感知装备质量水平。
(五)服务军地协同。深入推动计量领域军地协同深度发展,加强北斗卫星导航、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型号产品计量技术研究,力争参与相关重点实验室、重大预研、重点产品等项目研究实施,拓展检测认证平台建设,助力军工单位解决计量测试难题,进一步健全军地协同计量服务保障体系。
四、加强计量监管效能建设
(一)完善计量政策法规。根据《计量法》修订进程,适时推动南京配套计量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加强计量相关法规及政策研究,推动相关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强新业态、新领域计量监管问题的研究,利用地方立法手段补充完善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完善符合市情实际、产业发展需求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推进,强化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评估过程管理。
(二)推动计量监管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建立南京市计量工作多部门协同机制,制定南京市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管理,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行并完善“企业自我评价+自我承诺、政府培育推动+后续监管、倡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计量建设模式。
(三)先行先试开展南京智慧计量监管新模式。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电、供热、通信、公共交通等计量基础设施建设。面向精准医疗、体育健身等民生领域,夯实高品质生活计量基础。加强薄弱环节领域计量监管,如计量技术机构及建标单位证后监管等。围绕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粮食购销等领域计量监管需求,加强计量器具检定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眼镜店、商品定量包装等民生领域计量监督检查。开展信息化监管、远程计量、嵌入式计量等新型计量监管模式研究,在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领域推进新型智慧计量监管模式。
(四)完善计量执法体系。加强区域间、部门间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业务监管和综合执法相衔接,加快信息共享和案件转移。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依法移送、依法办案意识,加大计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培养计量执法队伍。鼓励举报计量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形成计量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意见》 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工作支持、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强化落实评估等四个方面,目的是保障和促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相关资料下载: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