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将“荡秋千”列为表演项目,后来吊秋又被列为比赛项目。
秋千这种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民俗活动,至今仍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它活跃了人们的生活,也为民俗工作者提供了蕴涵丰富 内容的标本。
秋千是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创造的一种运动。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传入中原地区,因其设备简单,容易学习,故而深受人们的喜爱,很快在各地流行起来。汉代(公元前206年~220年)以后,秋千逐渐成为清明、端午等节日进行的民间体育活动并流传至今。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各种现代体育项目的兴起,秋千运动除在少数地区仍广为流行外,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已成为儿童的专项活动。1986年2月,国家体委制订了《秋千竞赛规则》(草案),同年,秋千被列为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到1999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秋千已发展为包括6个单项的较大项目。
秋千比赛规定,只限女子参加,分设单人、双人和团体赛,项目分高度比赛和触铃比赛。高度比赛以在规定的试荡次数内荡达的点来计算成绩,触铃比赛是以在规定的高度上和时间内运动员触铃的次数来计算成绩。比赛场地为20x8米的长方形平坦地面,秋千架高12米,起荡台高1.3米。在高度比赛中,选手均有6次试荡机会,而在触铃比赛中则只限1次。
秋千运动不仅是一项精彩的竞赛运动,更能够锻炼人的意志,培养勇敢精神。同时,它对人体生理机能的健康发展也是十分有益的。
秋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