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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是指单位体积油品的质量,以kg/m3或g/cm3表示。由于体积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密度不能脱离温度而存在。密度包括标准密度、视密度和相对密度。我国规定20℃的密度为石油产品的标准密度,国外规定15℃的密度为石油产品的标准密度。我国标准密度是指在20℃和101.325kPa下,单位体积液体的质量,以kg/m3或g/cm3表示。视密度是指在某一温度下密度计测定出来的密度。相对密度是指在当时当地环境温度下的密度与规定20℃时标准密度之比。密度是反映燃料油品质的重要参数指标之一,测量燃料油的密度的意义有:1)计算油品的重量,密度是计算装载量和进行贸易量交接换算的指标;2)判断油品的质量,根据相对密度可初步确定油品的品种;3)影响燃料的质量热值。由于密度大小与燃料油的化学成分和馏分组成有关,一般而言,密度过高的燃料油,其质量热值相对较低。GB 17411-2015船用燃料油规定,船用馏分燃料油(DMA)15℃密度不大于890.0kg/m3或20℃密度不大于886.5kg/m3;船用残渣燃料油(RMG)15℃密度不大于991.0kg/m3或20℃密度不大于987.6kg/m3。
燃料油密度检测可依据GB/T1884(密度计法)进行测定,试验原理为:使试样处于规定温度,将其倒入温度大致相同的密度计量筒中,将合适的密度计放入已调好温度的试样中,让它静止。当温度达到平衡后,读取密度计刻度读数和试样温度。用石油计量表把观察到的密度计读数换算成标准密度。如果需要,将密度计量筒及内装的试样一起放入恒温浴中,以避免在测定期间温度变动太大。
GB/T 1884-2000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SH/T 0604-2000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形振动管法)
GB/T 1885-1998 石油计量表
ASTM D1298原油和液态石油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或API重力测定法(比重计法)